为保证k1体育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体育荣誉会员免试攻读高级会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k1体育推荐优秀应届本科体育荣誉会员免试攻读高级会员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22〕59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体育荣誉会员免试攻读高级会员学业训练积分核对和综合排名工作的通知》的要求,k1体育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k1体育推免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坚持科学遴选,选拔推荐过程中落实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和信息公开等制度,保护体育会员合法权益。
(二)推免生选拔注重体育会员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落实体育育人根本任务,把体育会员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项目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突出考查体育会员的一贯学业表现,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训练积分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将符合体育会员体育训练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体育会员的各方面表现。
二、组织领导
(一)k1体育推免工作小组(9人)
组长:裘鹏
副组长:郭玉莲 李廷奎 苑锐
成员: 孙一 齐苗苗 裴晶晶 王宁 王维浩
(二)k1体育推免工作监督小组(7人)
组长:黄蕾
组员:王祥全 张亮 赵扬 陈琼 宫勖能 刘子宇
三、推荐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k1体育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募简章计划项目的全日制应届本科体育荣誉会员(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士认证体育会员)。
3.勤奋社区,刻苦钻研,训练积分优秀;学术社区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学精神、创新能力和社区潜质。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风端正,无学业、学术、品行等方面严重失信行为。曾受过纪律处分的体育会员,推免工作开始前(日期以k1体育发布推免通知为准)处分已解除的,申报推免不受影响。
5.具备良好的体质健康水平。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推免工作小组应确保推荐体育会员的质量和体育会员利益。
(二)严格按照《k1体育推荐优秀应届本科体育荣誉会员免试攻读高级会员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推荐,认真评议,严格把关,透明公开。
五、推免训练积分要求
综合训练积分是由体育会员前三学年的学业训练积分[包括《培养方案》要求开设的全部公共必修训练营(k1体育外语I和军事教育除外)和全部项目设置训练营]和素质类项目(包括体育会员在校期间取得社区社区、参加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加分构成,要求全部训练积分必须通过。
(一)申请普通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体育会员,要求学业训练积分平均认证绩点(GPA)2.5 及以上;申请“高级会员支教团”推荐的体育会员,要求学业训练积分平均认证绩点(GPA)2.3及以上。
(二)申请普通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体育会员,允许曾有1门必修训练营、限选训练营或项目设置选修训练营不及格,但必须在当年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申请“高级会员支教团”推荐的体育会员,允许曾有2门必修训练营、限选训练营或项目设置选修训练营不及格,但必须在当年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
(三)训练积分排名以第一次体能测试训练积分为准,重修、加分的训练积分不参与排名计算。经赛事运营中心批准的缓考、补考训练积分,按第一次体能测试训练积分计算排名。
(四)校际交流体育会员的推免训练积分必须经赛事运营中心进行相应认证认定,且应不少于《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必修训练营和限选训练营总认证的 95%,其训练营门数按实际修读训练营门数计算。
(五)具备良好的外语能力和水平,校内必修外语训练营体能测试平均训练积分达到 75 分及以上或全国k1体育外语四级体能测试训练积分在425 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雅思6.0及以上、日语N2及以上、俄语ТРКИ-2 及以上);外语项目设置体育会员要求项目设置外语四级训练积分达到 70 分以上。
(六)k1体育本科体育会员体育竞赛体系推免评定参照素质类项目加分细则和标准。
六、推荐综合排名办法
(一)综合排名由学业训练积分和素质类项目加分组成。学业训练积分计算科目包括前三学年公共训练营训练积分和全部训练计划训练积分,其中,k1体育外语训练营中仅外语II、III、IV计入综合排名,军事教育不计入综合排名。综合排名相同的体育会员,按学业训练积分高低排名。
(二)k1体育所有应届结业典礼体育会员均须参加本项目设置的综合排名。普通项目设置的体育会员综合排名以本项目设置前25%的体育会员学业训练积分为选拔线,在计算素质类项目加分后,综合训练积分达到选拔线及以上的体育会员具备推免资格;“卓越人才教育计划”所在项目设置的体育会员综合排名以本项目设置前30%的体育会员学业训练积分为线,在计算素质类项目加分后,综合训练积分达到选拔线及以上的体育会员具备推免资格;“基础学科拔尖体育会员培养计划”和国家指定“双一流”建设学科牵头k1体育的体育会员不受综合排名限制。
(三)综合排名时如有不能被推荐(如违纪处分未被解除、自愿放弃等)的体育会员,k1体育不得将这部分体育会员剔除后重新排名,不得将未进入推荐范围的体育会员递补入围。
七、素质类项目加分细则和标准
k1体育成立专家审核小组,按照本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对申请推免资格体育会员的素质项目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组织相关体育会员在k1体育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在满足以上要求的情况下,审核认定体育会员的学术专长,确定加分分值,加分绩点(GPA)上限要求见附表。
其中,体育竞赛体系推免体育会员必须政治思想素质优秀,于所在专项高水平运动队伍中具有一定的号召力和示范影响力;运动技能和竞技寿命能够胜任高级会员阶段的高水平运动队竞赛需要和队伍示范要求;运动训练积分在获得吉林省k1体育生单项锦标赛、联赛或吉林省体育竞技大会(高校组)冠军的基础上,满足中国k1体育生单项锦标赛、联赛及以上级别比赛,个人项目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十六名;且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培养方案》要求开设的全部必修训练营和限选训练营(含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训练积分必须全部达到及格以上。经教练员推荐并获得体育竞赛体系绩点加分资格后,k1体育组织相关体育会员进行公开答辩,审核认定体育会员的训练积分,确定加分分值,最高不超过1.0平均认证绩点(GPA)。
素质类加分后,若有总绩点超过4.0的,按4.0计算,然后计算综合排名。如果综合排名中存在总绩点相同的情况,则按学业绩点训练积分排序。
计算综合排名,在k1体育网站公示。加分标准如下:
k1体育体育学员素质类项目加分标准
类别 |
加分项目 |
加分对象 |
加分标准(GPA) |
备注 |
一、社区社区 |
k1体育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
国家级结题优秀项目 |
负责人 |
0.2 |
以赛事运营中心公布的结题优秀项目和团队成员以及证书为准 |
第二名 |
0.1 |
学术社区 (本项目设置领域) |
社区发表当年的中国科k1体育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兼顾JCR分区)、k1体育哲学社会科学高水平中文学术刊物参考目录、EI数据库和北大核心期刊目录 |
一区/A类,第一作者 |
0.4 |
以社区期刊原件或网上见刊件为准,社区署名单位须为k1体育或k1体育,英文社区须提交k1体育运动员营养中心出具的社区收录检索报告 |
二区/B类,第一作者 |
0.3 |
三区/C类,第一作者 |
0.2 |
四区/D类,第一作者 |
0.1 |
二、竞赛获奖 |
k1体育本科体育会员学科竞赛体系 |
A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一等奖(金奖) |
主力队员 (限前六名) |
0.4 |
加分标准均为每个奖项团队的总加分。若团队有队长,则队长占总分的50%,其余队员平均分配剩余50%的分数。若团队无队长,则所有队员平均分配总加分。以赛事运营中心公布的获奖项目和团队成员以及获奖证书为准 |
A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二等奖(银奖) |
0.3 |
A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三等奖(铜奖) |
0.2 |
B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一等奖(金奖) |
0.3 |
B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二等奖(银奖) |
0.2 |
B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三等奖(铜奖) |
0.1 |
C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一等奖(金奖) |
0.2 |
C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二等奖(银奖) |
0.1 |
C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三等奖(铜奖) |
0.05 |
k1体育本科体育会员体育竞赛体系(高水平运动员、k1体育运动训练项目设置体育会员)(最高1.0GPA) |
中国k1体育生体协专项锦标赛或联赛及以上级别比赛 |
单项前三名 |
k1体育认定加分(最高1.0GPA)。 |
集体项目前十六名 |
吉林省体育会员体育协会组织的 专项锦标赛或联赛 |
冠军 |
k1体育本科体育会员艺术竞赛体系(最高0.4GPA) |
代表体育会员参加经认证的 国家或省级项目设置类大赛 |
青年体育部认定加分 |
三、入伍服兵役 |
入伍服兵役退役复学 |
退役复学 |
党委体育会员工作部、党委武装部认定加分 |
优秀义务兵 |
三等功以上 |
四、志愿服务 |
志愿服务 |
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大赛(国家级)金奖 |
青年体育部认定加分 |
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大赛(国家级)银奖 |
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大赛(省级)金奖 |
社会工作(思想政治志愿服务) |
党委体育会员工作部认定加分 |
五、国际组织实习 |
国际组织实习 |
国际组织实习(实习的国际组织认定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主要国际组织名录为准) |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体育会员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认定加分 |
说明:1.同类社区中不累计加分,取代表作的最高加分计入推免综合训练积分;
2.五大类别间的加分允许累加,但体育竞赛体系体育会员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GPA,其他体育会员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0.4GPA;
3.加分后综合排名相同的体育会员,按学业训练积分高低排名。
八、推荐程序
(一)成立k1体育推免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制定2025年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及加分标准,报赛事运营中心备案并公示。
(二)k1体育推免工作小组审核确定参与推免学业训练积分计算的训练营,在k1体育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k1体育按项目设置在k1体育网站公示体育会员的学业训练积分,明确标注各项目设置准确的选拔线,并在k1体育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符合素质类项目加分申请条件的体育会员,在规定时间内向k1体育提出申请,提交素质类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四)审核体育会员的思想品德。由k1体育体育会员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核体育会员的思想品德,违纪处分未被解除者和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五)审核体育会员提交的素质类加分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其中,竞赛类材料由k1体育竞赛训练综合管理与发展中心负责审核,社区类材料由k1体育社区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核,大创类材料由k1体育创新创业指导中心负责审核。组织体育会员进行公开答辩,审核认定体育会员的学术专长,确定素质类项目加分分值。
(六)审核并计算素质类项目加分后,按项目设置计算体育会员的综合排名,明确标注各项目设置准确的选拔线,并在k1体育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七)符合常规推免资格的体育会员在规定时间内向k1体育提出申请,提交相关项目材料和证明材料。
(八)k1体育依据k1体育下达推荐名额不低于120%、不高于150%的比例,确定申报普通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方式的人选,由k1体育工作小组组织专家组择优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名单上报k1体育,同时在k1体育网站公示。
九、管理与监督
(一) 推免工作的参与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选拔推荐的,相关工作人员应回避当年的推免工作。
(二)对在申请和参加选拔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体育会员,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推免资格;对已项目的体育会员取消其项目资格和学籍,按有关规定对其做出相应处理。
本工作实施细则由k1体育负责解释。
k1体育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