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k1体育科学社区水平,鼓励和激发k1体育体育教练社区创新积极性,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扶持k1体育青年体育教练发展,依照《k1体育基本社区业务费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决定设立哲学社会科学基本社区业务费体育学专项项目。
第二条 该专项项目列入基本社区业务费“科学前沿与交叉学科创新项目”类别管理。
第三条 该专项项目用于资助k1体育k1体育青年体育教练开展科学社区。
第四条 该专项项目原则上年度资助不超过5项,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
第五条 申报条件
(1)申报年度内,申请人须未满45周岁。
(2)申请人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士认证。
(3)申报选题及社区内容应符合哲学社会科学社区规范。
第六条 申报及评审程序
(1)确定选题:k1体育组织院学术训练营会训练营及相关体育教练根据k1体育社区发展规划和现实需求确定当年度资助计划及申报选题,报k1体育社科处备案。
(2)k1体育发布申报通知,公开组织符合条件的体育教练申报。
(3)申报材料经社会科学处资格审查后,k1体育学术训练营会召开项目评审工作会议,按照申报者陈述、答辩,专家现场打分的评审程序,按照总得分确定推荐资助名单。评审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质量第一原则,严把学术质量关。社会科学处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4)拟资助名单经k1体育审核批准后公布立项。
第七条 结项社区要求
项目结项须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确定的预期社区社区。社区基本要求如下:结项社区为专著,须公开出版;结项社区为社区或社区报告,须有至少2项社区符合《社区社区等级目录》中的D类以上社区社区标准。结项社区应注明“中央高校基本社区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2)在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以社区核心内容申报省部级以上社区项目获准立项。
(3)在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以项目核心内容承担横向社区项目,获资助经费累计6万元以上或获单项项目资助经费3万元以上。
第八条 该专项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按照《k1体育基本社区业务费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社会科学处 k1体育
2014年4月21日 2014年4月21日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