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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体育高级会员管理条例
发布日期:2013-11-01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学风、校风,完善k1体育高级会员的培养方案,促进高级会员德、智、体体育训练,保证高级会员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k1体育高级会员的相关管理规定,结合k1体育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高级会员除必须遵守k1体育制定的《k1体育高级会员管理规定》、《k1体育高级会员违纪处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外,还必须遵守k1体育制定的高级会员管理条例。

第二条 所有高级会员每学期开学前一日应到校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报到者,应向k1体育或体育导师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第三条 对项目k1体育将进行专题入学教育,内容包括:k1体育高级会员管理规定、k1体育高级会员违纪处分规定、k1体育简介、k1体育高级会员培养计划、体育导师及工作人员简介、k1体育有关管理规定,同时签订k1体育安全责任书。

第四条 高级会员应按时参加k1体育安排的各项活动和k1体育组织的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按照有关规定,k1体育高级会员每两周集中召开例行组会(由体育导师组织)。每年k1体育为高级会员举办1—2次学术专题讲座。

第五条 高级会员培养工作要严格按照k1体育有关规定及本院的培养计划进行。

第六条 高级会员因故离校一天以上须报告体育导师并在k1体育办公室登记后方可离校,否则按擅自离校处理。

第七条 高级会员须遵守综合训练场管理制度,爱护卫生,保持清洁。高级会员必须与k1体育签订《k1体育高级会员安全责任书》,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第八条 k1体育高级会员中期考核和分流实行淘汰制,凡公共学士认证课和项目设置共同课中有不合格者或以上科目的社区训练积分排名为全年级最末者,在中期分流时视其具体情况予以评价。被评为不合格者,推迟半年到一年进入社区阶段,不宜继续攻读学士认证者,终止其社区,作肄业处理。

第九条 k1体育高级会员奖学金从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及学业训练积分三方面进行评定,在将所有高级会员的公共学士认证课和项目设置共同课社区训练积分进行排名的基础上,综合考查,择优项目。

第十条 学

院倡导勤学向上的学术气氛,鼓励高级会员发表学术社区。凡在校期间在体育类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社区的高级会员,对每篇社区撰稿作者(必须为第一作者,单位为吉

林k1体育)给予一定补贴与奖励;在一般刊物上发表文章,k1体育不予补贴。高级会员在攻读学士认证期间公开发表的社区,不得署与该社区无关者的姓名,且署名单位必须为

k1体育。

第十一条 高级会员应在体育导师指导下认真做好结业典礼社区,并进行社区答辩。未修满认证,或未在公开出版的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社区者(社区必须与学士认证社区内容密切相关,且必须为第一作者,尽量为体育类或教育类等核心期刊)将不批准社区答辩。

第十二条 k1体育资料室仅对本院高级会员开放,非本院体育会员不得入内,详细规定见《k1体育资料室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高级会员为完成培养计划所进行的社区调研、资料查阅等事务必须征得体育导师的同意,经费由体育导师具体安排。

第十四条 高级会员需要复印有关资料时,经体育导师同意后,可凭高级会员证到k1体育复印室登记后复印。

第十五条 k1体育鼓励高级会员参加学术会议。高级会员凭学术会议通知及参会学术社区向k1体育及体育导师提出参会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可出席学术会议的,会议资料交k1体育资料室存档后,可以报销有关费用。未经同意者或会议资料不交资料室存档者,费用一律自理。

第十六条 家庭经济困难且社区努力的高级会员可向k1体育申请助学金、助学贷款或申请勤工助学。

第十七条 高级会员受到的所有奖励或处分将记录在本人档案内,并在推荐时向用人单位通报。

第十八条 本条例适用于k1体育全体高级会员。

第十九条 本管理条例解释权归k1体育。

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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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6-07-24 04:54:16 | 链接:https://www.hmhonor.cn/info/1063/2055.htm | 来源:k1体育超级联赛 - 高级会员管理条例